每項活動皆會提供下述活動基本資料:
對象:以級別(如: 小三至小六)說明活動適切的對象。
人數:以每節最多可兼顧的人數而定。若主持的教職員增加,則可相應倍增參與人數。
需時:一般以教節為單位,方便老師將活動編排在學校時間表內。其中附以「建議推行時段」 (如: 午膳 / 週會),此建議以活動性質及所需時間作為考慮基礎。
場地:主要以活動性質(動態/靜態)及人數作為考慮基礎。有時或需要多於一個場地。
人手:一般建議由一位主持/負責老師帶領學生義工及/或額外的支援職員進行活動。負責老師 主要擔任協調各部份的角色,學生義工或支援職員則擔任操作性工作。
器材:只包括場地內一些器材硬件。其他附件及各環節中所需物資,則被列於活動流程中 「附件/教具/物資」一欄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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